9月4日,廣西柳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柳北區古木整合片區石灰巖礦采礦權出讓公告。該礦本次實際出讓可采資源儲量7922.5萬噸(截至2023年2月10日),年產規模350萬噸,出讓年限27年零7個月(1年基建期),起拍價12280萬元整,報名時間9月4日-10月8日,掛牌競價時間10月9日-10月23日。
本次采礦權出讓為凈礦出讓,
礦山位于廣西柳州柳北區石碑坪鎮南部古木村西北約1.7公里處,礦區面積0.8529平方公里,開采礦種為建筑石料用灰巖。
該采礦權為老礦山整治擴大礦山,原采礦權人已投資建設的房屋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輔助設施、機器設備、車輛、電子設備、長期待攤費用及土地使用權,經兩家資質單位評估,市場價值平均估值為26902.9418萬元,原采礦權剩余已出讓未采出資源儲量為1368.79萬噸,經兩家資質單位評估,采礦權價值平均估值為4684.67萬元,兩項資產評估總價值為31587.6118萬元。
競得人如不是原采礦權人,由原采礦權人在采礦權掛牌成交后15日內按資產清單,將資產移交給新競得人,新競得人在收到移交的資產后,15日內按資產評估值一次性全額支付補償款給原采礦權人,原采礦權人在收到上述資產評估值的全額款項后15日內退場,資產補償產生的稅費按法律規定執行。
競買人在競買前可向柳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借閱礦山資產評估報告或向原采礦權人了解礦區內資產的具體事宜,相關的風險與損失由競得人自行承擔,同時,競買人一旦參與競買,即視為競買人確認并接受上述的資產評估值,競買人不得再對該款項提出異議。
除原采礦權人移交的固定資產和土地外,采礦權競得人如需使用礦區周邊其他土地,土地租賃、地上附著物和相關設施、周邊道路等補償費用及協調工作,由競得人與相關村屯及相關權利人自行協商解決。礦區范圍內及礦區周邊其他土地的用地審批手續由競得人自行辦理,產生的費用自行負責。
根據有關要求,競得人應自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采礦權登記,取得采礦許可證。競得人需在競得采礦權6個月內,按柳州市露天采石場綠色礦山標準化建設規范提交露天采石場綠色礦山標準化建設總體方案,經評審同意后,在礦山正式投產后1年內建成標準化綠色礦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