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生態環境廳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建筑垃圾管理及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解決建筑垃圾污染環境問題。
《意見》提出的總體目標為:“十四五”期間各設區的市建筑垃圾管理能力和資源化利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實現建筑垃圾減量排放、規范清運、有效利用和安全處置。淮北市、蚌埠市、淮南市持續鞏固提高全國建筑垃圾治理試點成效,建立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體系,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
在相關措施方面,《意見》明確,按照“誰產生、誰負責”原則,加強源頭治理。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的指導意見》(建質〔2020〕46號)要求,由建設單位將建筑垃圾減量化目標和措施納入招標文件和合同文本,將建筑垃圾減量化措施經費納入工程概算,組織編制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專項方案,并監督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具體落實,推進建筑垃圾源頭減量。
要加大對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應用的扶持,將符合標準的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列入綠色建材目錄、政府采購目錄,明確再生產品應用盡用的范圍,在有關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中,要鼓勵優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
工程總承包施工單位、裝修裝飾施工單位、拆除工程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城市管理(市容環衛)主管部門的規定分類處置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分類后屬于危險廢物的,按照相關規定納入危險廢物管理,并交由具備相應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置。嚴禁將危險廢物、工業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積極推進再生產品在工程建設中優先推廣使用,城市道路、公路、鐵路的路基施工和海綿城市建設
項目,要優先使用建筑垃圾作為路基和填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