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我國將在30、40年內集中進入建筑垃圾爆發期的嚴峻問題,近日,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教授鐘茂初提出,相關部門(生態環境部、住房和城市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和各級地方部門,應盡快著手制定“建筑垃圾及處理的中長期規劃,將之納入城市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各地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之中。
我國在40年的高速發展過程中,建設了大量的建筑物:居民住房、企事業單位廠房及各種設施、鐵路公路等基礎設施、重大工程
項目等。而這些建筑物在未來幾十年內都將進入報廢期,必然累積形成巨量的建筑垃圾。加之,每年還在不斷增加新的建筑物,未來階段的建筑垃圾將以較高的增長率不斷累積。預計若干城市,將在30、40年內集中進入建筑垃圾爆發期。
對于新建建筑物的審批,相關部門也應考慮當地未來階段建筑垃圾的存量、承載能力和處理能力,如果未來階段的建筑垃圾可能超過該地方的承載能力、或者超過該地方的處理能力,則應對該地方新建建筑物有所限制。對新建建筑物的增加應有較合理的時間節奏,不應使新增建筑物集中在某一時期,以避免報廢時建筑垃圾集中產生在一個時期。
同時,相關部門不應只考慮新建建筑物的規劃,也應同步考慮建筑垃圾處理能力的規劃,至少要使建筑垃圾處理能力的提升速度,不低于建筑垃圾的形成速度。應制定相關法規,明確業主部門和建設部門,對各建筑物承擔其生命周期內建筑垃圾的處理責任。
此外,高速公路建設部門、鐵路公路建設項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以及重大工程建設項目,都應同步制訂建筑垃圾及其處理的中長期規劃,同步確定其建筑垃圾處理能力。
建筑垃圾的減量化應當是建筑垃圾及其處理中長期規劃的重要內容。相關部門應有針對性地出臺相關法規和政策。如:建筑垃圾減量化應納入各級規劃目標并進行嚴格考核;嚴格城鄉規劃,強化限制短命建筑物的形成;短命建筑規模和占比,應成為城市規劃建設的約束性指標和考核指標;強化民用住房、商用房屋、辦公房屋等建筑物的裝修間隔年限(裝修間隔至少應限定在12年以上);新建建筑物的責任者,應承擔起建筑垃圾減量化責任,并與其承建業務規模掛鉤;推進建筑技術進步和推廣新型建筑材料的使用,強化建筑垃圾的減量化。
建筑垃圾及其處理的資源化和市場化,也應是建筑垃圾中長期規劃的內容之一。通過資源化和城市化,促進建筑垃圾處理能力的大幅提高,并作為化解建筑垃圾集中爆發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