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秦嶺北麓的生態環境,解決礦產開采中違法違規問題,今天,西安市政府常務會通過了《西安市秦嶺北麓礦山專項整治方案》,對證照不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破壞生態環境的礦山一律關停整合,到2020年底前,秦嶺北麓采礦權將控制在17個以內,全市礦山數量比2014年減少72%。
范圍 所有違法勘查開采行為和現有61個礦業權
秦嶺北麓西安段灞橋區、臨潼區、長安區、藍田縣、戶縣、周至縣所有違法勘查開采行為和現有61個礦業權。其中,灞橋區、臨潼區、長安區已無礦權設置。藍田縣有10個探礦權、24個采礦權,戶縣有5個探礦權、9個采礦權,周至縣有6個探礦權、7個采礦權。
方案要求,從現在起,全市礦山數量只減不增,重要生態保護區、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沿山面坡及交通干道可視范圍內不得進行礦山開采活動,徹底改善秦嶺北麓生態環境面貌。
目標 2020年底前將采礦權控制在17個以內
礦山整治分近期、中期和遠期三個階段。近期階段,到2015年底前,違法勘查開采行為全部取締到位,采礦權減少到30個以下,探礦權減少到15個以下,礦權減少率為22%。
中期階段,到2016年底前,將采礦權減少到19個以下,探礦權減少到9個以下,礦權減少率為54%;2018年底前,探礦權全部退出,礦權數量減少率為68%。遠期階段,2020年底前,將采礦權控制在17個以內,全市礦山數量比2014年減少72%,達到國家級綠色礦山建設標準。
關停 證照不全、破壞生態環境等礦山一律關停整合
根據方案,將嚴厲打擊亂采濫挖、無證開采等非法開采行為,對證照不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破壞生態環境的礦山一律關停整合。嚴肅查處以采代探、越界開采和不按開發利用方案、不按礦山設計開采等違規違法行為,責令其停止生產、限期整改,整改不達標的,依法堅決予以關閉。
關閉礦山將會吊銷或注銷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照,責令變更經營范圍或注銷工商營業執照;拆除供電、供水、運輸等生產設備、設施和房屋;清理廢石廢渣,恢復生態環境;消除重大安全、地質災害隱患,地表設立警示標志;清理收繳礦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
金屬礦山 現有金屬、能源類礦山以退為主
堅決淘汰落后礦山,對現有金屬、能源類礦山,以退為主,凡資源儲量接近枯竭、綜合利用率低的礦山,勸其退出并對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后予以關閉;雖有資源儲量,但開采方式落后,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不到位的,給予半年寬限期促其整改,達不到要求的予以關閉。
有資源儲量,能做到采選分離、邊生產邊治理礦山環境的,由市縣政府進行全面評估,從礦區生態環境影響、企業履行開采與保護責任、對地方和社會的貢獻以及資源儲量等方面進行衡量,在資源儲量評估確定的服務年限到期后予以關閉。
石料礦山 年生產10萬方以下的全部予以關閉
現有建筑石料礦山。以整合壓縮改造提升為主,堅決減少此類礦山的數量,對年生產規模10萬方以下的采石企業全部予以關閉。戶縣、藍田縣、周至縣可以布局1-2個年產百萬立方米以上的現代化建筑石料礦山,推進機制砂生產,減少河道采砂,按照綠色礦山標準建設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現代化開采。
現有其他非金屬礦山。除保留個別具有地方特色的礦種(如藍田玉、水泥用大理巖等)外,以退出為主。在采礦許可證到期后不再延續,對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后予以關閉。
探礦權 2018年探礦權全部有序退出
現勘查階段為普查的探礦權,詳查報告的資源儲量達到最低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要求,如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可轉為采礦權,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予以注銷。按上述要求,2017年底前全市探礦工作全部結束,2018年探礦權全部有序退出。
對取得合法手續,年產10萬噸以下的采石礦山,要通過市場、法律和行政手段推進整合、有序退出;對探礦權、采礦權尚未到期需要實行政策性退出的,予以適當補償,引導礦山企業轉變經營方向或投向其他產業,并在政策上給予支持,西安市政府對積極完成整治任務的區縣政府予以獎勵,每退出1個探礦權或采礦權,從西安市秦嶺生態保護資金中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