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有效期內礦業權基本信息公告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7號)相關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礦業權審批與管理行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擬對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仍在有效期內的礦業權(以下簡稱有效期內礦業權)進行公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告主體與信息
按照“誰發證、誰公告”原則,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公告本部門審批登記權限的有效期內礦業權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礦業權名稱、許可證號、礦業權人、礦種、有效期限等(格式見附件)。
二、工作程序
(一)2020年1月10日前,部信息中心提取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有效期內礦業權清單,并通過全國礦業權統一配號系統(以下簡稱配號系統)分發。
(二)2020年3月31日前,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通過配號系統核實、確認本部門審批登記的礦業權基本信息,經核實、確認可公告的,在線生成公告文本并下載。
若需增加礦業權
項目或更正擬公告的礦業權信息的,應先行通過配號系統相關功能進行修改。
(三)公告文本按程序經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相關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在本部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告。
(四)部信息中心應及時將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發布的公告發布在部門戶網站。
三、相關要求
(一)自然資源部委托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試點省(區)審批登記的礦業權基本信息,由試點省(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公告。
(二)無門戶網站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在上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同級人民政府的門戶網站發布公告。
(三)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按照《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礦產資源勘查審批登記管理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14號)、《國土資源部關于完善礦產資源開采審批登記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16號)和《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政策性關閉
礦山采礦許可證注銷有關工作的函》(自然資辦函〔2019〕1574號)要求,認真做好過期礦業權的清理工作,對已自行廢止并公告,以及政策性關閉并注銷的礦業權,要在10個工作日內向配號系統提交相關數據。
(四)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有效期內礦業權基本信息公告工作,督促本轄區內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做好公告工作。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資源數據統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出機構,部機關有關司局:
為做好2019年度自然資源數據統計和年鑒編制等工作,根據《自然資源統計調查制度》(自然資辦函〔2019〕1235號,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發布)要求和分工,請國家林草局、中國地調局、部相關司(局)抓緊組織開展2019年度統計數據采集、審核、匯交工作。各省(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照上級業務指導部門要求,組織相關業務處室按時上報數據。有關事業單位做好技術支撐。數據要按照《自然資源統計調查制度》規定時間上報匯交。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提前安排部署,開展統計培訓,加強業務指導,嚴格數據審核,確保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和時效性,不斷提升數據質量。
聯系人:部綜合司 苗 強 66557595
部信息中心 葛振華 6388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