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塵系統的防爆是亞麻生產防爆工作的核心部分。除塵系統應采取的要措施有:
(1)采用爆炸危險性小的除塵設備。在采用干式濾塵設備時,應優選過濾、排塵性能最齊全的設備。對有可能達到粉塵爆炸下限的集塵部位應盡可能移到室外空間,有條件的應裝置火焰探測、氣流自動隔斷及自動停車裝置;有濾料阻力的監測、報警和自動停車裝置;有防止積聚靜電的設施等。
(2)集塵罩、斗及管道設計應當按工藝要求嚴格進行風量和阻力平衡計算;施工時應保證內表面光滑無任何細小尖刺;設有必要的檢查口和性能測試點;凡是有可能進人風機的部位應設置金屬捕集裝置;應盡量采用上下吸塵在一個系統,如果只有上吸塵的管道系統,應有定期清除管內塵垢的條件。以上措施能防止管道系統內局部積存塵雜和纖維,防止金屬撞擊火花,及其他火源進人濾塵設備。
(3)應盡量在車間空間或位于地上技術隔層處布管,以利泄壓。在不得已而采取地溝設管時,應盡量采取不通行小地溝,并在設局部檢查井的同時用填砂充塞管溝。如受其他條件限制,只能采用通行地溝時,應當在與濾塵室相通的通道上,設置能防止壓力沖擊波的隔斷層,要將難于清掃的部位用填砂法砌埋,保證地溝內無積塵區,并且要盡量縮短管溝的長度。嚴格禁止將不同除塵系統的管j直設在同一個地溝內。
(4)所有的除塵管道都要有防靜電的接地措施,并定期進行(5)除塵系統的動力設備與除塵風機應設置電氣聯鎖。開車時應先啟動;停車時應后停風機。
(6)經除塵系統處理的空氣,回人空調系統、送入車間時,要有隔爆裝置,防止塵室爆炸時波及生產車問。在沒有定型產品前可以仿制人防工程的懸乘式防爆閥組成的隔爆墻。
(7)除塵系統的專業管理和操作人員應當經過防爆知識教育,裝有除塵設備的專門場所應列為要害部門管理,運轉人員要求按特殊工種管理,并實行持證上崗。
(8)除塵系統運轉中,要有測點的定時記錄,并要對本系統收集的粉塵和纖維進行稱量記錄。發現不正常變化要及時向上級。
(9)在除塵系統操作的人員禁止穿著化纖服裝和帶鐵釘的鞋,不準用鐵制工具清除麻塵,使用的金屬工具應放置平穩,以防撞擊發生火花。
(10)系統排出的塵雜,應用密封的容器包裝,并應立即搬出塵室。塵雜的運輸應當定時進行,防止堆積過多和造成二次散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