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本項目擬建于湖南省新化縣經濟開發區向紅工業園內,總投資380萬元,占地面積5393平方米。
二、項目產生的主要污染物
水污染:項目施工期主要污染源為施工廢水;營運期污染源主要為生活污水和原料清洗廢水。
廢氣污染:項目施工期主要廢氣為施工揚塵、有機廢氣;營運期主要廢氣為粉碎工序產生粉塵和工藝中產生的有機廢氣。
噪聲污染:項目施工期主要的噪聲為施工機械噪聲;營運期噪聲源主要為破碎機、切粒機等。
固廢:項目施工期生產過程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建筑垃圾、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營運期主要為廢棄包裝材料、廢網篩、廢活性炭、生活垃圾等。
三、項目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1、廢氣:營運期粉碎工序產生粉塵粒徑較大,因此將粉碎設備置于密閉的廠房內,定期安排專人進行清掃和收集;有機廢氣經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經處理后各污染物均能達標排放。
2、廢水: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向紅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清洗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循環利用。
對本項目的污水管道、地埋式一體化處理設施等必須采取必要的防滲漏措施。
為了保證污水處理的穩定運行,最大限度的降低對環境的影響,運行過程中必須定期維修和清理化糞池以保證處理效率。
污水處理設施設專人管理,適時地對設備進行調試、維護和保養,以保證運行安全可靠。
3、噪聲:營運期各機械設備布置在廠房內,對廠房進行密封并對設備采取減震措施。
4、固體廢物:廢棄包裝材料和廢網篩出售給回收單位回收利用。廢活性炭交由有資質的單位清運處理。生活垃圾及時收集、及時清運、統一管理后,交由市政環衛部門統一處理處置。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新化縣永盛塑料再生造粒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塑料顆粒生產項目擬建于湖南省新化縣經濟開發區向紅工業園內,總投資380萬元,占地面積5393平方米。項目建設與開發區產業政策不相沖突,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所在地環境質量較好,環境質量滿足項目建設的要求。建設項目在認真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要求和建議的前提下,廢水、廢氣、噪聲可做到達標排放,固廢可得到安全處置,項目的建設及營運不會影響周邊的環境功能區域要求。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項目建設可行。
五、項目環評、建設單位
環評單位名稱:廣州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回龍路增沙街20號
聯系人:黃工 聯系電話:18573834375 E-mail:2296811255@qq.com
建設單位:新化縣永盛塑料再生造粒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新化縣經濟開發區向紅工業園
聯系人:曾先生 聯系電話:13607381050
六、公告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對該項目建設予以公示。公眾對本建設項目現狀及以上內容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電話、書面向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提出。
發布單位:廣州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
新化縣永盛塑料再生造粒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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