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工作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發展循環經濟,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是轉變城鄉建設模式的重要途徑。今年5月初,吉林省首座移動式建筑廢棄物處理站在吉林省圣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正式投入使用,使建筑廢棄物真正實現了資源化、再生化、減量化,節約了天然資源,在對治理霧霾、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建筑廢棄物是指以廢棄的混凝土、磚、砌塊、砂灰、渣土為主的建筑棄料。每拆除1萬平方米舊建筑將會產生7000—12000噸廢建筑廢棄物;每1萬平方米建筑施工過程中會產生500—600噸建筑廢棄物。不僅侵占土地、污染水體、污染大氣、污染土壤,還會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目前,我國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尚處在探索階段,建筑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率不足10%,且以露天堆放和簡易填埋為主,大量占用土地、污染環境,同時也是資源的巨大浪費。
2012年3月,省住建廳成立了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推進綠色低碳產業領導小組,下設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組等4個組,推進我省綠色低碳產業及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再利用工作。隨著我省首座移動式建筑廢棄物處理站的正式投入使用,每小時能處理50噸建筑廢棄物,日處理能力達2000噸。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及拆除工程現場產生的建筑廢棄物,經移動式破碎站分揀、剔除或粉碎后,產生的骨料可用于生產各種空心砌塊、鋪地磚及水工砌塊;產生的渣土細料可用作路基施工。經過移動式破碎站的回收處理后,
建筑垃圾的利用率可達90%。不僅減少了建筑廢棄物的運輸費用,同時,避免了因垃圾填埋而污染地下水資源,直接危害到周邊居民的生活。移動處理站還配有噴淋設施,同時處理破碎現場產生的揚塵,避免二次污染。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綠色發展理念,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進節能減排、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為目標,緊緊圍繞建筑廢棄物的減量產生和資源化利用,強化源頭減量,推進分類收集,健全收運體系,提高綜合利用能力,去年10月,我省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工作的意見》,確定了“到‘十二五’期末,示范市(縣)的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60%,用于生產建筑材料的建筑廢棄物使用量占全部建筑廢棄物總量的20%以上,各市州的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30%”的工作目標,明確提出了我省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實現建筑廢棄物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再利用,以推動我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省住建廳還把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工作與新型墻體材料核定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直接帶領技術專家到建筑廢棄物企業去調研,掌握企業最基本的資料。通過交流和座談,把最新的政策、技術傳達到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工作的一線。
吉林省還將繼續組織各市州建立健全動態、閉合的建筑廢棄物全過程監管制度,對建筑廢棄物種類、數量、運輸車輛和去向等情況實行聯單管理,力爭到2015年底,實現市州政府所在地建筑廢棄物收集、運輸全部密閉化收運。通過嚴格執法,加大對建筑廢棄物亂堆亂放和就近填埋行為的查處力度,減少或者避免建筑廢棄物污染環境和亂占土地問題的發生。
同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公布第二批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縣城和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城市名單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14〕438號)要求,我省第二批“禁實”縣城6個,“限粘”城市3個,有關部門已經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相關工作,制定本轄區“縣城禁實、城市限粘”年度計劃,落實責任,在鞏固第一批“禁實”縣城、“限粘”城市成果基礎上,確保到2015年底前第二批“禁實”縣城、“限粘”城市完成目標任務,為完成“十二五”節能減排任務打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