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進入21世紀以來,霧霾、建筑垃圾等大規模的環境問題的發生,讓人們意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由“費”改“稅”的意義不僅僅在于通過“稅收法定原則”提升執行力和透明度,減少征管腐敗,降低征管成本,更在于以稅率差異化激勵“綠色創新”,即用稅收杠桿影響企業的環境保護行為,從而為企業綠色發展提供創新的內在動力,讓“環保稅”起到應有的作用。因此,企業必須正視這一重大變化,采用環境友好的生產經營方式,否則將有可能面臨被淘汰的結局。




面臨這一整改,河南鄭州建筑垃圾處理廠積開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實現變廢為寶,大力發展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由于建筑垃圾的許多廢棄物經分揀、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數是可以作為再生資源重新利用。比如,磚、石、混凝土等廢料經破碎后,可以代替砂用于砌筑砂漿、抹灰砂漿和混凝土墊層等,還可以用于制作砌塊、鋪道磚、花格磚等建材制品。而環保企業鄭州雙優自主研發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設備已經在資源化利用中,將大塊建筑垃圾經破碎、篩分后,生成再生骨料或加工成再生環保磚,循環應用于城市工程建設。

此外,各地政府應落實政策支持、行業引導,推動項目用地難問題,以及制定科學合理的財政補貼方式等等,從機制升級、制度設計、產業培育等方面進行梳理,從而探索出一套屬于自己城市特色的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方案,化解“垃圾圍城”之困擾。


2019101203 小秋 編輯